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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结合杭州律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把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与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要认真总结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资源,积极推进律师服务与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机衔接,增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积极探索服务中小企业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法律服务效果。 (三)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宣传工作。要加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宣传工作,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优秀人物事迹以及相关信息材料,按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情况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律管处(联系人:李友良,电话:85101217,电子邮箱:liyouliang77@126.com)。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