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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泰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泰政发〔20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东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1〕51号)精神,东平县部分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撤销东平县彭集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彭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顺达街5号。

  撤销东平县戴庙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戴庙镇,镇政府驻原戴庙乡政府驻地。

  撤销东平县新湖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新湖镇,镇政府驻原新湖乡政府驻地。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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