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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1〕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今年全州降水量较常年偏少,造成水利工程蓄水严重不足。根据州气象局统计资料,2011年1~10月州内各地降水总量,金阳、雷波409~433毫米,越西、会理、普格、德昌、会东758~867毫米,州内其余地区512~710毫米。与多年同期比较,会东、德昌接近正常,喜德、冕宁、金阳、雷波、西昌较常年偏少约4~5成,州内其余地区偏少约2~3成。预计10月后期~12月州内大部地区总降水量较常年仍偏少约2~3成。截至9月底全州蓄水量为53615万m3,占计划蓄水量90856万m3的59%,是10年来蓄水量最少的一年,尤其会理、盐源等重点蓄水县情况差,现蓄水量仅占计划蓄水量的18.11%和20.12%。因此,全州今冬明春抗旱形势异常严峻,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工作十分迫切。为确保今冬明春饮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现就抓好今年汛后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蓄水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要将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抓好蓄水保水工作。要针对工程蓄水的实际和气象部门后期天气预报趋势,制定蓄水保水补水工作方案,落实好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今年工程蓄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蓄水保水工作

  (一)最大程度地拦截地表径流。

  各地要密切注意汛后天气变化和降雨情况,根据水利工程实际,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不失时机抓住每次降水过程,采取拦截地表径流、堵溪截流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库、塘、堰、池、窖的工程蓄水量。

  (二)加强水库洪水管理、调度。

  各县市要在确保工程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尽量多蓄水。对已溢洪的少数水库,加强水库洪水调度工作,有条件的要采取工程措施将多余洪水调度到其它水库或山平塘等水利工程中,争取多蓄水。

  (三)采取引水、提水等多种方式补、蓄水。

  根据蓄水工程所处不同地形条件,采取引水和利用提水设备进行提水等方式对水库、山平塘、蓄水池、水窖等工程进行补、蓄水。特别是有饮水任务的蓄水工程,更要千方百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蓄水任务的完成。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蓄水保水工作。

  要加强蓄水保水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蓄水保水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对现有池、窖工程进行补水,并挖塘、扎堰,确保今冬明春生活、生产用水。

  (五)加快工程修复,尽早恢复工程蓄水能力。

  对于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水毁工程,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全面完成修复整治工作,恢复蓄水和输水功能,对蓄水工程放水设施存在渗漏等病害的要及时整治,确保今冬明春灌溉用水。

  (六)做好保水工作,为生活和灌溉用水备足水源。

  各地要加强对蓄水保水工作的检查,落实蓄水管护责任,严禁弃水发电等非灌溉用水活动,杜绝非管理人员私自放水。对有工业供水的水库、山平塘要做好用水调度计划,优先保证生活生产用水,努力为今冬明春生活、生产用水备足水源。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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