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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泰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10-25
【实施时间】 2011-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推进免费开放。推动已建成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发挥其公益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建立服务补贴制度,按照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人次与服务效果进行补贴奖励,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电子阅览室的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所有电子阅览室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统一的形象标识、规章制度标牌。要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配齐防火、防盗设备器材,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要积极引导上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使用互联网,严禁浏览不健康内容。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五)强化督导考核。要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纳入文化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实行每季汇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于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情况报市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六)大力宣传推广。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到电子阅览室享受公益性上网服务。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公共电子阅览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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