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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 可交换酸度的测定 氯化钡提取-滴定法(hj 631-2011); 二、土壤 总磷的测定 碱熔-钼锑抗分光光度法(hj 632-2011)。 以上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