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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标函[2011]68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接上页]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书面和网络报送两种形式填报。填报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报表通过网络上传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同时将书面资料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对所辖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查核、汇总后确认。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非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无独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格证书的),由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汇总上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的从事非造价咨询活动的分支机构,包括从事其他多种经营的子公司,凡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者有控制权的,由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一汇总填报本报表(填报口径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汇总下属具有独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的年报数据。

  (七)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报 表 目 录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建造1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年报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各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年后3月底前网络和书面报送

建造2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建造3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建造4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三、报 表 表 式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表号:建造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79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12年 11 月

  1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2 企业名称:

  3 法定代表人: 

  4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5 邮政编码:

  6 通讯地址:

  

  7 联系电话:-

  8 传真:-

  9 企业电子信箱:

  10 企业网址:

  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

  甲级乙级

  1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日期:

  14 企业具有的其他资质及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 级  工程监理 级   工程咨询  级 其他 级

  15 企业归口管理的行业或地区:

  16 注册资本金:万元   币种

  17 企业设立分公司数:  个, 其中:省(市)  个, 省(市)  个,省(市) 个   

  18 企业首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时间:

  企业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

  

  表号:建造 2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79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12年 11 月

  

指 标 名 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1

一、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19

 

其中

 

 

 

1、正式聘用人员

20

 

2、临时工作人员

21

 

其中

 

 

 

1、注册造价工程师

22

 

2、造价员

23

 

 

 

 

 

二、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

24

 

1、高级职称人员

25

 

2、中级职称人员

26

 

3、初级职称人员

27

 

4、其他人员

28

 

 

 

 

 

三、期末其他专业注册执业人员

29

 

 

 

 

 



  本表说明: 1、本表统计范围是在本企业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和行政人员,按年末实际数填写。

  2、22、23、29的各类人员不重复填写。同时拥有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只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

  3、关系式为:19=20+21; 24=25+26+27+28。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

  

  表号:建造 3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79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12年 11 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1

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合计

30

万元

 

(一)按专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31

万元

 

市政工程

32

万元

 

公路工程

33

万元

 

铁路工程

34

万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5

万元

 

航空工程

36

万元

 

航天工程

37

万元

 

火电工程

38

万元

 

水电工程

39

万元

 

核工业工程

40

万元

 

新能源工程

41

万元

 

水利工程

42

万元

 

水运工程

43

万元

 

矿山工程

44

万元

 

冶金工程

45

万元

 

石油天然气工程

46

万元

 

石化工程

47

万元

 

化工、医药工程

48

万元

 

农业工程

49

万元

 

林业工程

50

万元

 

电子、通信工程

51

万元

 

广播影视电视工程

52

万元

 

其他

 

53

万元

 

 

续表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1

(二)按业务范围分类

 

 

 

前期决策阶段咨询

54

万元

 

实施阶段咨询

55

万元

 

结(决)算阶段咨询

56

万元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57

万元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8

万元

 

其他

59

万元

 

二、其他业务收入

60

万元

 

1、招标代理业务

61

万元

 

  2、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62

万元

 

  3、项目管理业务

 

  4、工程咨询业务

  5、其他

三、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

63

64

65

66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工程咨询业务

 

64

65

66

万元

 

 

5、其他

65

66

万元

 

 

三、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总额

66

万元

 

 



  本表说明: 1、关系式为:30=31+32+33+… …+53;30=54+55+56+57+58+59;60=61+62+63+64+65。

  2、各项业务收入不重复计算,按本年实际数填写。

  3、各专业工程的附属工程按主体专业上报。如:“火电工程”中的综合办公楼按“火电工程上报,不能按“房屋建筑工程”上报。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

  

  表号:建造 4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79号

  填报企业: 20  年  有效期至:2012年 11 月

  

指 标 名 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1

一、营业收入合计

67

万元

 

1、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68

万元

 

2、其他收入

69

万元

 

二、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

70

万元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71

万元

 

四、营业利润

72

万元

 

五、利润总额

73

万元

 

其中:所得税

74

万元

 

六、资产合计

75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

76

万元

 

流动资产

77

万元

 

七、负债合计

78

万元

 

八、所有者权益合计

79

万元

 


  本表说明: 关系式为:67=68+69;73>74; 75>76+77; 79=75-78;68=30;69=60

  

  四、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建造1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97),由政府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给每个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一代码在全国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的业务领域内强制使用。该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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