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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经信环资[2011]5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7
【实施时间】 2011-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行业电解铝产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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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交流,调研指导。有色行业协会针对企业在能效水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导,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企业对标杆企业的考察、研究和交流,根据企业制定的能效对比指标和实施计划,组织专家适时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

  (四)指标评估,核查公告。企业应就某一阶段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对指标改进措施和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撰写对标指标评估分析报告。有色行业协会应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提交的指标数据、分析报告,就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效率和成果进行评估,建立考核体系,撰写出评价分析报告,进行汇总排序,并报送自治区经信委进行公告。

  (五)改进提高,持续推进。有色行业协会应当结合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推进情况,指导企业对标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等进行总结,制定下一阶段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计划,调整对标标杆,进行更高层面的对标,将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

  五、激励措施

  (一)对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自治区经信委将结合年度《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评先选优工作实施方案》,予以通报表彰,并对企业申报的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对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中工作开展较差,相关指标达不规定要求的企业,自治区经信委将在全行业进行公告,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012年有色行业电解铝产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进度计划

  

第1阶段:前期准备

2011年11-12月

成立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领导小组。

第2阶段:对标准备阶段

2012年1-6月

走访电解铝企业,进行调查摸底。

第3阶段:对标培训交流阶段

2012年3月

开展相关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第4阶段:现场调研和指导

2012年4-6月

组织专家现场调研,了解电解铝企业工艺指标状况,对电解铝对标企业提出对标指标改进的对策建议,择优选定标杆企业。

第5阶段:组织核查和评估工作

2012年11月

组织现场核查,建立考核体系,撰写评估报告,进行汇总排序。

2012年12月

前期工作阶段性总结,后期督导跟踪。对2012年对标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制定 2013年对标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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