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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7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皖政〔2011〕119号)


  

  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征地移民规划大纲已经水利部审查。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现就水阳江下游(当涂境内)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区域内停止新增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当涂县大公圩、下六圩、连千圩、湖阳圩、团结圩圩口沿堤堤防建设工程占地区域为停止新增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涉及石桥、塘南、护河、乌溪、大陇、黄池、太白、姑孰、湖阳、丹阳、新市、青山河工业园区等12个乡(镇、园区)38个行政村(居委会)。

  

  控制区范围包括:护河镇护河村、幸福村,大陇乡戎楚村、双禾村、上禾村、新生村、新丰村、韩村、孙赵村、南柘村,塘南镇普新村、边湖村、王潭村、金庄村、一心村、胜平村,黄池镇劳动村、殷村、杨桥村、三里村、中闸村、中渡村、三星村、西河村,青山河工业园区三合村,石桥镇谢公村、陶村,新市镇新农村、釜山村,丹阳镇八卦村,姑孰镇关马村、连千村、宗和村,太白镇振兴村、芮港村,湖阳乡大邢村、西湖居委会、陶村港居委会。

  

  二、在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

  

  三、控制区的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照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禁止违法生育。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劳改劳教期满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迁入人口。

  

  四、马鞍山市、当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项目法人单位应会同控制区内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核定,并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

  

  特此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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