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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高[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12-05
【实施时间】 2011-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工作组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1〕6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的精神,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我委决定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工作组承担在本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关研究、规划、指导和实施工作。专家工作组的具体任务是:

  

  1.研究制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方案;

  

  2.研究起草启动“创新创业教育”的文本;

  

  3.对高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评估;

  

  4.完成市教委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敬良上海理工大学
秘 书魏景赋上海理工大学
成 员邱 高东华大学
 姚秀平上海电力学院
 徐小薇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陈力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江志斌上海交通大学
 廖宗廷同济大学
 吴 良东华大学


  三、市教委下拨专项经费支持专家工作组开展各项工作,请有关学校给予必要的支持,协助专家工作组成员完成市教委交办的任务。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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