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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石卫法监字[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12-01
【实施时间】 2011-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7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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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创新形式,强化措施

  

  要以“五个一”普法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宣传,正面报道

  

  要把“五个一”普法活动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紧密配合,加大宣教培训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反映出我市卫生系统在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的成就。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客观事实为准,以正面报道为主,突出表现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的先进事迹。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五个一”普法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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