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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
【颁布时间】 2011-11-29
【实施时间】 2011-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关于填报2011年全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司办通(2007)20号文件和司法局渝司办(2007)88号文件要求,我市2011年全年律师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准确、及时掌握今年律师行业发展情况,请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安排,积极作好报表准备工作,务必在2011年1月5日前,完成2011年全年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2011年1月5日前完成全年统计数据,即统计报表(一)至统计报表(五)的网上报送,数据提交之后,次日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重新填报。

  

  2、各区(县)司法局对各辖区内事务所所报送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已增设各区县司法局统计报表的审核权限),并请于2011年1月9日前完成全年统计数据网上审核工作。

  

  3、请各区(县)司法局切实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督促报表报送并及时审核、汇总本地区律师工作数据,拟出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统计分析报告,并于1月10日前将分析报告电邮或传真至市局律公处。

  

  4、本项工作将纳入2011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及时的按要求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网络管理:67527667;律公处:67086111,王老师;传真:67086222。电子邮箱:2587377340@qq.com

  

  
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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