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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239号
【颁布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2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意见》(闽委〔2011〕43号)的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倪岳峰 副省长

  

  副 组 长:王星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道崎 省水利厅厅长

  

  成员:王智桢 省农办副主任

  

  林锡能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婷婷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刘子维 省水利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水利厅,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子维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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