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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局
【发文字号】 石工信[2011]285号
【颁布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局关于做好网络问政承办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局关于做好网络问政承办工作的通知

  (石工信[2011]285号)


  

  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按照省委领导指示精神,省委办公厅决定于近期在互联网开通“河北省网络问政平台”。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市委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网络问政加强社情民意工作的通知》。吴飞局长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请元林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承接任务,并及时批转主管局长和涉及的处室承办”。为切实做好我局网络问政承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络问政工作的重大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普及,网络已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成为党委政府更便捷广泛了解民情、听取民声、体察民意、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平台。省委、市委对开展网络问政和社情民意工作高度重视,多位省委、市委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按照省委领导批示,省委办公厅近期将开通“河北省网络问政平台”。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网络问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网民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把网络问政平台办成一条群众反映诉求更便捷、解决问题更畅通的民生通道发挥积极作用。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根据市委要求,成立局社情民意办公室,成员组成如下:

  

  分 管 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单元林

  

  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  黄进志

  

  办公室成员:局办公室  邸国义

  

  刘 怿

  

  局社情民意办公室负责我局社情民意的承办工作;负责落实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交办的网民在“人民网”、“河北省网络问政平台”上向省委、市委留言办理、反馈工作;配合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做好“河北省网络问政平台”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

  

  (一)办理程序。局社情民意办理工作实行“一口对外”,办公室承接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下达的《网民留言交办卡》后,批转主管局长和涉及处室具体承办,并负责汇总整理办理情况报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

  

  (二)办理时限。局各处室收到局社情民意办公室批转的《网民留言交办卡》后,对承办的事项及时研究,认真办理,无时限要求的,7日内办结;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经主管局长审签后报局社情民意办公室。

  

  (三)审核上报程序。局社情民意办公室汇总整理办理情况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

  

  局社情民意办公室、各处室要增强责任感,努力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网络问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局社情民意办公室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不认真办理交办事项,拖缓办结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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