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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唐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唐政办函[2011]176号
【颁布时间】 2011-11-22
【实施时间】 2011-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2011—2012年度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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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科技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科技典型和工作典型,努力营造广大农民群众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传科技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资金保障。农民科技培训是“三农”工作中一项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培训经费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市直单位给予奖补。县、乡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检查督导。为确保全市百万农民大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加强检查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各级各单位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情况(包括组织机构、重视程度、培训方案、培训场所、培训经费、到户情况、资料发放、办班次数、受训人数、媒体宣传等方面)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督导情况在全市通报,并适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否则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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