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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管一[2011]252号
【颁布时间】 2011-12-16
【实施时间】 2011-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北省郧西县人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柳家沟尾矿库“12·4”泄漏事故的通报

[接上页]


  (五)强化尾矿库应急管理工作。各尾矿库企业要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溃坝、渗漏、洪水漫顶等重大险情或事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情况下隔离、疏散、抢险、救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强化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尾矿库从业人员及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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