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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强化尾矿库应急管理工作。各尾矿库企业要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溃坝、渗漏、洪水漫顶等重大险情或事故,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保证应急情况下隔离、疏散、抢险、救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强化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尾矿库从业人员及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和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