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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为不断推进全国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加强和指导全国林业系统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级林业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功能定位,引导和推动全国林业系统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水平,实现以评促建和以评促用。 二、评估依据 按照《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和《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办信字〔2010〕187号),结合本次评估调查表获得的数据,采取专家评分和模拟用户访问形式,考虑各单位对中国林业网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综合评测。 三、评估对象 中国林业网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4大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子站,各司局子站,各直属单位子站。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中国林业网子站绩效评估工作,认真填写《2011年中国林业网子站绩效评估信息调查表》(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至国家林业局信息办,评估网站综合绩效和单项绩效。 联系人:靳爱仙、谢宁波、顾红波 电 话:(010)84238624、84239675、84238014 传 真:(010)84238625 e-mail:wangzhanchu@forestry.gov.cn 附件:1.2011年中国林业网子站绩效评估信息调查表 2.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国家林业局信息办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2011年中国林业网子站绩效评估信息调查表 省厅(局)名称填表部门
注:此调查表只针对部分无法从网站直接获取的数据和信息。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全国林业网站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子站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注:此评估标准个别指标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作部分修改。 二、各省级林业子站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注:此评估标准个别指标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作部分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