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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1]17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6
【实施时间】 2011-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东方阿海珐核泵有限责任公司主泵主法兰使用申请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东方阿海珐核泵有限责任公司主泵主法兰使用申请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75号)


  

  东方阿海珐核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主泵主法兰使用许可的申请》(adjv函〔2011〕13号)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意大利franchini公司按照rcc-m标准进行了主泵主法兰制造工艺评定,且评定件获得法国jspm公司认可。franchini公司按照确定的工艺开展了主泵主法兰锻件的制造活动。

  

  二、鉴于意大利franchini公司的制造能力和主泵主法兰的评定结果满足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使用franchini公司制造的主泵主法兰锻件。

  

  三、你公司在使用意大利franchini公司制造的主泵主法兰锻件时,应参照haf604规定要求进行口岸申报和安全检验工作。同时,应加强制造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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