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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经信推[2011]854号
【颁布时间】 2011-12-14
【实施时间】 2011-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临港产业园区等为首批上海市“数字园区”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临港产业园区等为首批上海市“数字园区”的通知

  (沪经信推[2011]8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战略部署以及《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产业能级提升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46号),推动产业园区的信息化建设,我委牵头组织编制了企业联合标准《产业园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通用规范》,并以此为标准开展了“数字园区”的认定工作。

  

  经广泛推荐和专家评审,认定上海临港产业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上海浦东软件园、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为首批上海市“数字园区”。

  

  请各“数字园区”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创新应用,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为全市产业园区信息化建设提供示范。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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