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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科工贸信运行字[2011]109号
【颁布时间】 2011-12-14
【实施时间】 2011-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的通知

  (深科工贸信运行字〔2011〕109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软件企业根据《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2006]108号)的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12月28日,各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截止日前下载、填写《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向市软件行业协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107室 )。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已被认定为软件企业,从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研发、销售,且符合《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即:

  

  (一)从事仪器设备销售,且仪器设备中内含自主研发的嵌入式软件类的企业:已经实现的软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中不能单独销售的嵌入式软件销售收入以嵌入式产品销售收入的35%计,年纳税额(包括在我市国税和地税部门缴纳的各种税款,下同)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

  

  (二)以委托进行软件开发或从事系统集成为主业类的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及软件服务,系统集成软件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行开发且未单独销售的系统集成软件收入以系统集成总收入的35%计,年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

  

  (三)销售自主开发的套装软件类企业:纯软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纯软件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的80%为软件收入,年纳税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

  

  (四)以承接出口软件外包服务或软件出口为主业类企业,软件年收入不低于10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占本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5%以上;

  

  (五)符合深圳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软件重点领域销售收入列全市前二位,年软件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且年纳税额与软件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的企业。重点领域依据当年主管部门结合产业发展现状所确定的目录为准。今年此款涉及的重点领域是: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电子政务、商贸、金融、医疗、安全(含安防)、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教育、交通物流行业关键应用软件、促进节能减排关键控制软件、消费电子、电力能源。(以此款条件申报时,必须在《申报表》封面指定栏内注明所属的某一具体领域)。

  

  以上数据应使用2010年度数据,且必须与企业提交的软件产业统计年报及经审核后的审计报告相一致。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请各申报企业下载、填写《申报表》,连同《申报表》“提交材料”一栏中的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送市软件行业协会(请同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核对)。

  

  四、政策优惠

  

  《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一章第三条按照《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08]200号)第十二条执行,即“重点软件企业在享受国家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中的‘三减半’政策优惠期间及所得税优惠期满后5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

  

  联系人:市科工贸信委:赵旻:82001358;

  

  市软件行业协会 郑飞:83530436;郑艺:83661275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

  

  2.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受理号

  认定号

  

  
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申报表

  


  填报日期

  以何种条件申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一、申报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企业网址

 

e-mail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企业负责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企业注册日期

 

所在软件园区

 

企业注册资金

 

工商注册号

 

软件企业

认定日期

 

软件企业证书号

 

企业主管税务所

(国税)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主管税务所

(地税)

 

税务登记证号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2

 

 

 

3

 

 

 

企业员工持股情况

管理人员

持股人数

持股总数

占企业总股本比例(%)

 

 

 

技术骨干

持股人数

持股总数

占企业总股本比例(%)

 

 

 

其他员工

持股人数

持股总数

占企业总股本比例(%)

 

 

 



  二、申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万美元

  

企业总收入

 

 

软件总收入

 

软件收入占总收入(%)

 

自产软件收入

 

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

 

软件外包服务或软件出口

 

软件外包服务或软件出口收入占总收入(%)

 

软件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占软件收入%

 

完税总额 (上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退税、免税总额

 

软件分类

收入

销售产品

工程承包

技术服务

咨询培训

技术转让

其他

内 销

 

 

 

 

 

 

出 口

 

 

 

 

 

 

财务负责人(签字)

企业财务章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三、申报企业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类型

(包括系统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软件)

 

其中应用软件的主要类型

(金融证券软件、财务软件、信息安全产品、嵌入式软件、教育软件、物流软件、电信软件、企业管理软件、游戏动漫软件、其他)

序号

主要软件名称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号

软件产品市场占有率(%)

获奖情况

1

  

 

 

2

  

 

 

3

  

 

 

4

  

 

 

5

  

 

 

6

  

 

 

 

iso9001认证情况

 

 

通过时间:

 

cmmi认证情况

 

通过时间:

 

系统集成企业

资质认证情况

 

通过时间:

 


  四、软件开发环境

  

开发场地面积(平方米)

 

大中小型机

台数

 

服务器

台数

 

型号

 

型号

 

工作站

台数

 

pc机

台数

 

型号

 

型号

 

笔记本

台数

 

交换机

台数

 

型号

 

型号

 

路由器

台数

 

集线器

台数

 

型号

 

型号

 

开发工具

 

 

网络系统

 

 


  五、申报企业人员构成情况(单位:人)

  

职工总数

 

大专以上学历者占职工总数%

 

软件技术人员数

 

软件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数%

 

职工学历

构成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软件专业

人员构成

研究开发人员数

 

工程和项目管理人员数

 

市场推广

与技术服务人员数

 



  六、提交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申报时携带原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 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增值税完税证明、人员社保清单以及领导层学历构成。

4、软件企业出口总额的证明材料、结汇单

5、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上一年度销售额排名前五位的合同的首尾页、合同金额页

7、获得国家级、部级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及附件

8.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9、产品占有市场的资料及附件



  七、认定意见

  

签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企业须如实填报本申报表,对提交材料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责任自负。

  二、申报单位应按统一制作的表式使用计算机填写。报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三、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所的名称应填写该单位的全称。外商投资企业应同时填写外文名称。

  四、表中选取项目,请在中划√,要求排序的项目请在中填写所排序号。

  五、所有注明需要复印件的项目,须提供相应复印件材料,并按a4纸的规格装订成册。

  六、申报材料中要求签章的地方,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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