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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闽教基[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0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接上页]


  11.加强寄宿生管理,宿舍管理制度上墙,配齐配强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实行夜间巡查、值班、请假登记、晚点名和查铺制度。宿舍应整洁、通风、透气,有安全通道,有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配强学校专职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问询、登记、校日值班、课间教师巡视等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

  

  2.加大校园技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学校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要与公安110联网。学校门口保安室要设立监控平台和报警电话,加强校园视频安全监控。

  

  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定期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对不具备消防条件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建筑物要停止使用,不断完善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正常使用,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车登记备案、驾驶人资质审验、“六定”、“三严禁”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要经常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定期检查楼道、楼梯、扶手、楼梯间和疏散标志照明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清理整治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强学生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防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6.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各类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各地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强化校长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长是校园精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校长每天校园巡查制度,对校园管理存在的问题实行日志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不留死角。

  

  3.建立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学校要建立校园管理的部门责任制,把各项管理任务落实到基层,校内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具体、要求明确的岗位责任,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创造良好、文明的成长环境。

  

  4.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列入对各校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实施校园精细化管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疏忽、不到位,或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的管理事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时给予一票否决。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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