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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分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深入开展“红盾1号”行动;要加强线索排查,主动发现案源;要加强对重要线索的督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坚持边打击、边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渠道,大力宣传“红盾1号”行动的有关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监督执法,形成有利于“红盾1号”行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情况统计、信息上报等工作,注重总结“红盾1号”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工作中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市局有关处室沟通。2012年2月29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局公平处。 附件 “红盾1号”行动工作报表 单位: 年 月 日
注:本表分别于2012年1月18日和2月20日各报送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