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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1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积极参与环境与贸易相关谈判和相关规则的制定,加强环境与贸易的协调,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研究调整“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进出口关税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全面加强进出口贸易环境监管,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技术、设施等引进,大力推动绿色贸易。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评估考核

  地方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规划实施。要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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