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0号
【颁布时间】 2011-12-01
【实施时间】 2011-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同时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建设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我局组织制定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项目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项目,重点建设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为了更好地加强基地建设,确保项目取得实效,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用5年时间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二、项目条件

  推广基地分为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

  (一)省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的枢纽,也是各省(区、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省级基地一般设在省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地所在省级中医医院共同建设。

  (二)县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的核心,也是各县(市、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县级基地一般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地所在县级中医医院共同建设。

  部分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地区,县级基地可设在中医药学校、县级综合医院及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部分未设置区级中医医院的市辖区,县级基地可设在辖区内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

  三、主要内容

  (一)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

  1.依托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建设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开展远程会议、培训、交流及会诊等工作。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视频会议系统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会诊系统配置基本要求另行制定。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依托平台按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总体要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二)临床带教能力建设:

  1.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均建立相对固定的从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师资库(师资以基地所在医院为主,所有师资均要与基地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专业领域覆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等。

  2.至少确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等专业临床实践科室,各科室均有专门带教场所,临床带教制度健全,具备临床带教能力。

  (三)筛选评价能力建设: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评价制度:

  1.能够从《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中筛选确定适宜在本地区推广使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推广技术总数的70%。

  2.能够对本地区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进行筛选,开展安全性、有效性、适用性评价,将成熟的中医药技术转化为适宜技术进行推广,原则上不高于本地区推广技术总数的30%。

  (四)业务指导能力建设:

  省级基地和县级基地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用于指导开展本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四、基地主要任务

  (一)通过视频网络平台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所列中医药适宜技术。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