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市场函[2011]3787号
【颁布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1-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函〔2011〕378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1〕118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对接会工作,联系人名单和电话请于12月23日前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选择本地区农产品产量大、可能出现滞销情况、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乡,重点开展求售信息的收集工作,组织本地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对接会,指导企业将产品的求售求购信息通过传真或网上报送等方式上传新农村商网。

  

  三、认真做好信息收集的审核工作,并及时在新农村商网系统内对本市上报产品的求售求购信息进行监督、核实,排除不完整、不明确、不真实的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靠、有效。

  

  四、各地要做好对接会成交(包括意向成交)情况的核实工作,核实材料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同时,要注意收集当地网上购销对接的典型、突出的事例及网上对接产品品种、成交量和交易金额等数据,及时总结经验,于2012年1月13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1〕1189号)(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