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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和政办发[201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1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布克赛尔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布克赛尔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1〕141号)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汛〔2010〕481号)和《自治区201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会议纪要》(新防汛办〔2011〕3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和布克赛尔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哈力比亚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桑德克 县水利局党委书记

  徐 霞 县水利局总工、副局长

  刘月玲 县气象局副局长

  姚楚平 县气象局总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桑德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霞、姚楚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等日常工作。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由县水利局牵头,财政、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各项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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