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警察协会制定了《广州市警察协会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并计划组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下称“法律服务队”),由我会推荐的律师与市公安局部分具备公职律师资格的民警组成。市律协现向我市律师征集法律服务队候选成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法律服务队成员的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自律; (二)热心和关心公安工作,熟悉公安业务,自愿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服务; (三)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国家秘密和公安机关秘密; (四)法律知识全面,有较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法律服务队工作范围: 请详见《广州市警察协会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一)。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法律服务队的律师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简历递交至广州市律师协会权益部,并将电子版发至市律协邮箱gzlxjilvbu@163.com,请在主题处注明“法律服务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韵华 联系电话:83557482 附件一:《广州市警察协会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略) 附件二: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二: 个人推荐表
备注:请将本表电子版12月23日前报送至市律协权益部,联系电话:83557482, 电子邮箱:gzlxjilvbu@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