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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1]26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6
【实施时间】 2011-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政府网站机构暨岗位工作十一项规定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政府网站机构暨岗位工作十一项规定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1〕267号)


  

  中宁、海原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政府网站机构暨岗位工作十一项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卫市政府网站机构暨岗位工作十一项规定

  


  为使中卫市政府网站(含法制网站)机构健全、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将其打造成全国一流网站,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设置。与中卫日报社合署办公;二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栏目设计。共设8个一级栏目、32个二级栏目、28个三级栏目,共20个板块。

  

  三、纸质发布。只下载一周热点、政府要闻、互动交流、投资中卫和意见征集栏目,报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四、岗位设置。市政府网站共设采集、编辑(发布、修正、更新)、审核、回应办理四个岗位,配备5至6名工作人员。其中采集岗位配备2名;编辑(发布、修正、更新)岗配备2至3人;回应办理岗配备1名。

  

  五、信息采集。负责与信息报送部门(单位)对接,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采集实行部门(单位)报送制,各信息报送部门(单位)每天下午五点必须将需要发布的信息报送至市政府网站,电子邮箱nxzwzfwz@163.com。

  

  六、信息编辑。将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并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

  

  七、信息审核。由秘书长对编辑完成的栏目和信息进行审核。

  

  八、信息发布。负责将所有通过审核的信息进行发布,发布工作必须在当日早晨十点之前完成。

  

  九、信息修正。负责对网页上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对,对发布有误的信息要做出及时修正。

  

  十、信息更新。对已发布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更新,保证无过期信息。

  

  十一、回应办理。将群众的网上诉求、留言、建议等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对诉求交由市长信箱按规定办理后回复;对留言、建议等报送至分管领导,一个月内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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