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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卫办函[2011]408号
【颁布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做好2011年妇幼卫生与烟草控制项目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做好2011年妇幼卫生与烟草控制项目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1〕4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省妇幼保健院,省健康教育中心:

  现将《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做好2011年妇幼卫生与烟草控制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综便函〔2011〕1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1年,我省继续在全省7个地市的10个县(市、区)开展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在全省2个地市的2个县(市、区)开展以人群为基础出生缺陷监测,在全省6个地市的12间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危重孕产妇监测。2011年起,新增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项目,监测地区为广州市海珠区、佛山市南海区、茂名化州市、揭阳普宁市、清远英德市五个区(市)。在6个项目县(市、区)开展烟草控制项目,并与媒体合作传播健康素养知识。我省项目实施方案与经费补助另文下发。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项妇幼卫生监测和烟草控制工作制度,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强化项目培训,做好信息报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2012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省卫生厅将于2011年11月下旬对各地市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请各市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本地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和烟草控制项目总结报告分别报送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健康教育研究所,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健康教育研究所汇总后,于8月5日前报省卫生厅妇社处。

  省卫生厅联系人:聂辉;电话:020-83803017;传真:020-83850682;e-mail: gdwstjifuchu@21cn.com;

  省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李兵;电话:020-61118605,传真:020-86505085,e-mail:pumpli@yahoo.com.cn;

  省健康教育研究所联系人: 秦祖国 ;电话:020-34295305,传真:020-34281787 ,e-mail:sjk100@21cn.com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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