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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科[2011]541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2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实施2011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年报工作组将各类调查表按机构类别每十本装订成一册、数据u盘与光盘各一套、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增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等集中于2012年4月13日前报送科技部。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各区、县应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和全地区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各一份报送年报工作组。再由市统一填报全市(包括市及区、县两级)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一份,集中于2012年6月10日前报送科技部。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调查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和跟踪调查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各单位负责国家级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和跟踪调查表的数据填报、平衡关系检查后按时上报组长单位或年报工作组;各组长负责收齐报表并初审后集中按时上报;年报工作组负责总体布置和填报培训、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上报。

  (2)时间进度和上报要求

  2012年1月开始基层填报。各单位上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或跟踪调查表一式两份。组长将报表收齐后,做好未报项目清单、增报项目清单,集中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送年报工作组。

  年报工作组将国家级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及跟踪调查表按计划类别每二十本装订成册,连同数据盘与光盘各一套、未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地址、未报原因说明]、增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等集中于2012年4月13日前报送科技部。

  4、数据质量控制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各单位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2)中国科学院所属基层单位的调查表须经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审核后再上报市科委。

  (3)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所属在沪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信息文献机构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将调查表在上报市科委的同时,请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4)对各类基层单位报表应按有关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5)年报数据在经科技部验收、汇总后,对其所提供的丰富的信息资源,应予以重视并加以开发利用,用于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问题,使其在管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根据“514号”文的要求,由科技部设计和制发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分类标准和数据审核要求,下发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并组织省级培训。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为主进行科技统计年报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的实施。

  为此,市科委成立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负责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做好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各类调查表、有关文件和数据盘报送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基层填报采取以主管部门为主要责任者的分组包干办法,各有关主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并在人力、经费等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各填报单位领导要给科技统计人员安排足够的时间,并协调好各有关方面的关系,保证年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保质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3、委托上海市科技统计协会开展统计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上海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 林锦伟

  副组长:吴国瑛 姚祖耀 许国放

  成员:秦永健、强维馨、顾维民、 彭建平、鲁东、徐杨、林国伟、郑义民、刘华林、姚莎、蒋珮、焦峰

  联系人:

  1、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蒋珮  电话:64680066-3437

  地址: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中山西路1525号) 邮编:200235

  2、独立科技机构统计调查

  林国伟 电话:24197985

  地址: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901室  邮编:200235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与跟踪调查

  姚莎 电话:64680066-3414

  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邮编: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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