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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人社函[2011]647号
【颁布时间】 2011-12-16
【实施时间】 2011-1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2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1]64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就业援助月活动准备工作,要将开展活动的责任和分工,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要主动加强联系,密切合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在就业援助月活动中,积极做到“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各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就业服务。

  三、要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转发文附件)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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