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高[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8
【实施时间】 2011-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3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1〕65号)


  

  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0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本科教材情况统计工作,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到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二、请各高校择优向我委推荐规划教材,并于2011年1月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到我委高教处。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优先推荐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获奖教材,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本校本科教材总数的5%。

  三、我委将根据各校教材出版数量和推荐教材情况,并参考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获奖情况,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后,于2012年2月15日前确定选择推荐教材。

  四、请各高校按照我委审定后推荐教材,于2012年2月16日至2月29日期间填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表,并于2012年4月5日前寄送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五、联系人:赵丽霞,电话:23116731,电子邮箱:zhaolx@shec.edu.cn,邮寄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教委高等教育处,邮编:200003。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略)

  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2: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教材出版总数:本

  

序号

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出版社

出版时间

版次

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是/否)

 

 

 

 

 

 

 

 

 

 

 

 

 

 

 

 

 

 

 

 

 

 

 

 

 

 

 

 

 

 

 

 

 

 

 

 

 

 

 

 

 

 

 

 

 

 

 

 

 

 

 

 

 

 

 

 

 

 

 

 

 

 

 



  注:请于1月4日前将此表(excel格式)发送至zhaolx@shec.edu.cn,纸质盖章材料报送到我委高教处。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