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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牧医办[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12-21
【实施时间】 2011-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3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强降温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强降温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牧医办[2011]2号)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光明食品(集团)产业部:

  

  近期,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出现了持续大幅降温天气,对畜牧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请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寒冻雨雪天气的相关防范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畜产品有效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降温降雪防范应对工作。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降温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养殖场(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冬季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

  

  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针对降温雨雪天气可能引起的灾害,结合本地畜牧业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帮助落实各

  

  项防冻防寒措施,对越冬畜禽加强饲养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做好牲畜防寒保暖和幼仔畜保育工作。要对畜禽棚舍和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查,特别要重点排查存在隐患的老旧棚舍。

  

  三、确保鲜活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生猪等活畜禽的流通与运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动物产品的产供销存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肉、蛋、奶等畜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保证市场畜禽产品供应。

  

  四、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冬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各区(县)要切实采取措施,严密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要认真按照程序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要严格消毒、封锁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畜禽养殖场。各区(县)要加强对畜禽场防疫工作的检查,积极消除各类防疫隐患。

  

  五、强化值班应急工作。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灾情和社会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应对,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冬季畜牧业生产安全。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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