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五政办文[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11-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3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五政办文〔201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宜府办文〔2011〕90号)要求,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自治县成立纪念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

  

  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七、自治县成立纪念日:

  

  12月12日(星期三)放假。

  

  各地各部门应提前将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上传到宜昌市公务员门户网站。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