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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档案局关于召开全市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业务研讨会的通知 各区(市、县)档案局: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总结“十一五”工作经验,实施好“十二五”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规划,探讨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市档案局决定召开全市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业务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2月22日至23日 二、会议地点 息烽县翠竹园宾馆 三、参会人员 各区(市、县)档案局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共三名参会 四、研讨内容: 1、传达全省业务研讨会精神; 2、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3、总结“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经验; 4、交流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经验; 5、讨论征集散失民间珍贵档案线索。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区(市、县)档案局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于2011年12月19日前传真至市档案局馆(室)业务处。 2、请各区(市、县)档案局于12月19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对征集散失民间珍贵档案线索的意见、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措施的交流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传送到3189971@qq.com邮箱。 3、请各区(市、县)档案局参会人员于12月22日下午6点前报到。 联 系 人:徐 念吴 端 联系电话:7987276 传 真:7987281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参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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