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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玉林市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11]218号
【颁布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1-1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扶持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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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领导

  (一)建立扶规领导工作机制。成立玉林市扶持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业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统计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玉林供电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统计局有关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市工信委、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扶持发展规上企业的协调、服务等有关日常工作(文件另发)。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上下对接互动,促进扶规工作深入开展。

  (二)搞好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关心扶规工作,工业、统计、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搞好密切配合,根据自身担负的职责做好扶持发展规上企业的各项工作。

  工业部门:做好宣传、引导、服务、协调,指导和督促达规条件企业做好申报升级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规上企业的奖励,协调帮助解决规上企业的贷款和贷款贴息等问题。

  统计部门:负责新增规上企业的申报、确认,适时组织开展企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搞好统计工作。

  财政部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开展企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工商部门:主动宣传服务企业,及时做好规上企业的变更登记。

  税务部门: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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