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沪财库[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12-08
【实施时间】 2011-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十家单位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十家单位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沪财库[2011]65号)


  

  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银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库〔2010〕46号)的有关规定,经对你公司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情况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现认定你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代理范围为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自发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