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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金华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1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12-06
【实施时间】 2011-1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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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组织对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建议;监测全市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考核;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工作。

  (五)流动人口管理处。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并对基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1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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