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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中央厨房和甜品站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负责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一类医疗器械品种注册工作,协助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对二、三类医疗器械品种的注册工作;协助推选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协助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依法监管医疗器械(含特种药械)的科研和生产。 (六)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药品生产质量、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的实施;依法监督特殊药品;协助做好有关药品注册管理的相关事宜;监督实施药品、卫生材料的法定标准。 (七)药品流通监管科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特殊药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驻店药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涉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八)稽查科 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负责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抽验工作,协助做好药品质量发布工作。 四、人员编制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 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勤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贵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贵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