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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卫办函[2011]38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3
【实施时间】 2011-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省消安委关于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省消安委关于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1〕384号)


  

  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粤消安〔2011〕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9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厅直属单位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

  厅直属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8.23三水和8.25台山重特大火灾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自觉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时刻绷紧“生命之弦、安全之弦”,抓好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岗位,加强对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和防火救灾常识的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尽快开展火患排查,突出预防为先

  随着冬季来临,火灾易发、高发,消防工作进入了严防、严控的重点时段。各单位要针对消防安全事故的不可挽回性,突出预防为主,强调防范在先。尽快组织本单位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清剿火患的大排查,全面核查可能存在的一切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整改,强化措施,抓好防消结合,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各单位将清剿火患统计情况(附件)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对部分单位的清剿火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

  三、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做到响应及时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准备,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实行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准确报送信息,及时有效应对,避免事故扩大。

  附件: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清剿火患”情况统计表(略)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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