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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衢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发[2011]80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5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衢政发〔2011〕8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6号)精神,立足衢州实际,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职能定位,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政策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村流通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三农”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着力完善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使之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十二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供销社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跃位升级,与先进发达地区供销社差距明显缩小。通过实施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总经营收入力争200亿元;外贸出口实现零突破,力争达5000万元;实现利润力争5000万元。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超250家,其中创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达50%以上;改造重组基层供销社40家;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超180家。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点超800个,食品配送率力争70%以上;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超1200个,农资商品配送率达80%以上;培育6家以上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在市外设立100个衢州农产品展示展销窗口,力争农产品销售超100亿元;依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以城乡主要社区、中心村为重点,整合和新建回收网点,基本实现城乡兼顾、布局合理的综合回收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农信担保、专业协会等服务体系。

  

  (一)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深入实施“新网工程”,在全市农村基本建成以“四大网络”为主体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新体系。完善和提升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形成市、县(市、区)有龙头骨干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有连锁门店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市和县(市、区)两级农药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发展和提升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形成县(市、区)有配送中心、乡镇(街道)有标准化超市、村(社区)有便利店的连锁营销体系。构建和完善农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培育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发展集产、储、运、销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农产品经营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实现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农校对接。整合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社区回收站为基础、以集散中心为核心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扩大办社规模,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合作机制,加强专业合作服务。大力发展各类合作经济协会,强化对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业务指导、信息沟通和政策服务,积极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规划、产品标准方面的作用,完善协会服务。积极参与发展农村金融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信担保公司,鼓励供销合作社的企业法人按照市场准入条件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参与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与股份制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合作保险试点工作,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加大综合服务社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开展金融服务、农技服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构建联接城乡、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农村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多元投资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交易批发市场、农资及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中心等项目,提升供销合作社本级经济实力,增强供销社系统经济发展能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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