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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2-26
【实施时间】 2011-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6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2011年信息报送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1年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共刊登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17453篇。这些信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各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绩,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为了激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对在2011年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向深层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二〇一一年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二〇一一年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名单

  


  先进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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