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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经信技[2011]881号
【颁布时间】 2011-12-22
【实施时间】 2011-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经信技[2011]881号)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各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要求,依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6号),现下达《2011年度上海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计划》。

  这批项目共35个,涉及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两个领域,项目总投资85849万元,核定专项资金支持额度7672万元,2011年计划核拨7672万元。

  请各主管部门切实抓好项目计划的落实和跟踪考核工作。各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

  请各项目责任主体接文后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我委委托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协同各主管部门、区(县)、项目责任主体,切实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绩效评估工作。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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