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1]57号
【颁布时间】 2011-12-21
【实施时间】 2011-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7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迁安市滦县乐亭县为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迁安市滦县乐亭县为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复函

  (冀政办函〔2011〕57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政字〔2011〕131号、134号和135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迁安市为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滦县、乐亭县为河北省生态园林县城。

  迁安市、滦县和乐亭县要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