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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计函[2011]870号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7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1年报及2012年快报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市(县)负责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具体填报人要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心,求真务实、精细准确、勤奋高效;单位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错报、漏报、瞒报、不报的行为,凡因统计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统计质量不真实、不准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各市自行负责。

  

  联系人:冯育文,电话:(020)87250824、13760885133,电子邮箱:fengyw@gdcic.net或229355540@qq.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九楼,邮政编码:510500。

  

  附件: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工作人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统计工作人员表

  

  

单位名称

(公章): 

主管科室

或部门

 

传真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负责

报表

电子邮箱

单位分管

此项工作

的领导

 

 

 

 

 

 

主管科室

或部门的

负责人

 

 

 

 

 

 

具体负责

统计的

工作人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 20  年  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加盖公章后请传真至:020-87251025。

  2、“负责报表栏”填写具体负责“城市报表”或“村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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