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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农业厅
【颁布时间】 2011-12-02
【实施时间】 2011-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扎实做好“为‘三农’服务,为党旗增辉”行动后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厅各单位:

  

  今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为‘三农’服务,为党旗增辉”行动(以下简称“增辉行动”),深入基层、强化服务,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为进一步推进“增辉行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增辉行动”全年目标不变、服务组织不散的要求,进一步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围绕十项服务内容,特别是“两区三化一中心”等重点工作,深化定点联系,推动服务经常化。

  

  二、要抓住当前秋收冬种时节,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送服务活动。重点抓好冬季农业开发指导和服务,优化冬种布局,挖掘冬种潜力,力争多种多收。加强冬季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集中做好动物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服务指导,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确保增产增效。

  

  三、各级农业部门党组织要与农村结对帮扶支部共同开展一次组织活动,宣讲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帮助谋划推进结对村文化和农业文化建设,并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走访慰问农村困难党员和老农技人员。

  

  四、认真做好“增辉行动”工作总结。各市农业局和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年“增辉行动”组织实施情况,包括采取措施、服务成效、工作体会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相关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厅直机关党委。届时,厅将召开总结交流会议,以进一步推进农业部门创先争优、服务三农活动。

  

  附件:全省“为三农服务,为党旗增辉”行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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