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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包人常办发[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1-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8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预通知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预通知

  (包人常办发〔2011〕90号)


  

  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12年2月上旬举行。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事项。

  请各位市人大代表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届时保证参加会议。

  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就有关事项做好准备工作。

  请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包头军分区政治部就组织代表出席会议事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268030 5168809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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