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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
【颁布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2-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8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

[接上页]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营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授意、指使、强令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

  

  (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

  

  (七)拒绝、阻碍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第四十六条  工会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工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相关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工会审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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