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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厦国资法[2011]491号
【颁布时间】 2011-12-09
【实施时间】 2011-1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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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决策运行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发展战略,突出做强主业,缩短管理链条,盘活存量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努力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管控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经营效益,不断提高竞争能力。

  (三)积极承担政策性任务和业务。主动承担基础设施、公共项目、公益项目、民生项目、援建项目的承建、代建任务,搞好涉及民生的业务和其它政策性业务的生产经营,充分发挥企业在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民生、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吸纳本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台交流合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两岸经济融合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前售后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投诉和建议,取得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同。

  (五)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和传统产业改造,着力突破产业和行业关键技术,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打造知名品牌。

  (六)落实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带头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开发节能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加环保投入,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发展道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七)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尊重职工人格,公平对待职工,杜绝各种歧视。加强职业教育,创造平等发展机会。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深化厂务公开,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构建和谐企业。

  (八)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区建设、结对帮扶、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活动,鼓励职工志愿服务社会。热心参与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福利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

  四、市属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理念,明确社会责任重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工作,把履行社会责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等工作结合起来研究部署。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社会责任理念,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关注行业重大社会责任议题,确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重点,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品牌或社会责任示范点。

  (二)建立社会责任工作机制,加强社会责任管理。加强社会责任工作领导,明确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编制专项社全责任战略和规划,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前瞻性。制定社会责任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措施,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责任工作。

  (三)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社会责任沟通。及时发布社会责任信息,在本企业网站开辟专栏发布社会责任工作信息,并同时报送市国资委网站刊发。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市直管国有企业在三年内向社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推动内外部社会责任沟通,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开展社会责任研究课题,加强与有关组织的对话与交流,完善社会责任工作。

  (四)开展社会责任理念宣贯培训,推动工作落实。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编印宣传手册,以及利用企业刊物、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增强企业职工社会责任理念。鼓励、支持从事社会责任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培训,提高社会责任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督促下属企业和合作伙伴履行社会责任。

  (五)开展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加强社会责任考核。加强社会责任风险管理,提高责任危机应对能力,防止出现社会责任风险。根据社会责任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并运用指标体系进行社会责任绩效评价和考核,将责任绩效列入个人、单位、部门考核范围,保证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措施切实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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