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函[201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12-14
【实施时间】 2011-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0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连霍国道主干线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连霍国道主干线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11]17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立连霍国道主干线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的请示》(甘交发〔2011〕115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上述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要求,收费站点选址合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全线设置9处收费站,分别为:在k6+142处设置龙泉寺匝道收费站,在k32+535处设置满城匝道收费站,在k46+720处设置中堡匝道收费站,在k54+057处设置屯沟湾匝道收费站,在k65+077处设置华藏寺匝道收费站,在k73+800处设置华藏寺临时主线收费站,在k100+045处设置安门匝道收费站,在k136+873处设置古丰匝道收费站,在k144+649处设置古浪匝道收费站。

  二、你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站的设计、建设等工作,从严控制开支,确保工程质量。收费站启用时,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告相关项目及内容,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降低费用,加大还贷力度。收费人员要做到文明收费,规范服务。

  三、收费标准、收费年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