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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九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为保障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用地位于南珠大道以西、江苏路以南、浙江路以北的围合区域,涉及用地面积约372.66亩。征地范围涉及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委会、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委会部分村民小组的土地,另需搬迁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委部分民房。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权属、地类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等工作,调处好土地权属纠纷。 (二)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三)组织开展青苗、地上建(构)物、附着物及坟墓等清点、登记、复核工作,支付补偿费用并及时清理、迁移。 (四)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民房和搬迁户情况调查、核定工作,组织签订《民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回建用地,拆除原有房屋,组织村民临时过渡及建设回建房屋等相关工作。 (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的领导,成立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学院项目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刘宏武副市长 张玲副市长 副组长: 冯学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同根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沛新市教育局局长 张文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祝小东海城区区长 麦斌银海区区长 成员: 欧阳经华市财政局局长 杨立志市规划局局长 张栋源市法制办主任 冯永昌市司法局局长 曹茉莉市民政局局长 陈学军海城区副区长 罗远富银海区政法委书记 裴相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玉平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银海区银滩镇曲湾村委会,办公室主任由蒋同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沛新、裴相春、陈学军、李志旺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民房搬迁安置组、迁坟组、权属纠纷调处组等5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责 任 人:李沛新、张文军、张海涛、祝小东、麦 斌 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人,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抽调2人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 时间安排: 1.2009年2月28日前,落实办公场地,购置办公设备,协调抽调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并正式进场开展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 责 任 人:祝小东、麦斌、张文军、张海涛 工作人员:从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各抽调3人,市国土局、市劳动保障局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1.开展征地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工作;2.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3.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4.支付征地补偿费用;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安排: 1.2009年2月28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 2.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村民搬迁回建用地的征地补偿及清场工作; 3.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 4.2009年4月3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 5.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 6.2009年6月20日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